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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雷格探长的办案笔记

A. 克雷格探长的办案笔记

苏格兰场的莱斯利・克雷格探长慷慨地同意公开若干个他经手的案例,以飨有兴趣用逻辑来破案的诸位读者们。

71.

我们从一个简单的案例开始。某个仓库中大量物资被盗。罪犯(或者罪犯们)是用汽车将赃物运走的。三个臭名昭著的罪犯A、B和C被带到苏格兰场接受闻讯,并搞清楚了下列事实:

(1) 除了A、B、C之外没有人参与作案;

(2) 如果没有A同伙(也可能再加上别人),C不会单干;

(3) B不懂驾车。

A有罪吗?

72.

还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关于抢劫的案子。A、B和C被带来聆讯,并搞清了如下事实:

(1) 除了A、B、C之外没有人参与作案;

(2) A至少要有一个同伙才作案;

(3) C是无辜的。

B有罪吗?

73.双生子案

这个案子会有趣一些。抢劫案发生在伦敦。三个臭名昭著的罪犯A、B、C被招来接受讯问。其中A和C恰好是双胞胎,他们长的非常像,旁人很难分辨。警方有这三人的详细资料,也很清楚他们的性格和习惯。特别是,这两个双胞胎都很胆小,没有同伙从不作案。而B正好相反,胆大包天,不屑于和别人搭档犯案。另外,有几个证人作证说,案件发生时双胞胎中的一个正在多佛城里某个酒吧喝酒,但不能确定是哪一个。

同样我们假定除了A、B、C之外没有人涉案,那么谁是有罪的?谁是无辜的?

74.

“你从这四个事实中能得出什么结论呢?”克雷格探长问麦克弗森警官。

(1) 如果A有罪且B无辜,那么C有罪;

(2) C从不单干;

(3) A从不和C合伙;

(4) 除了A、B、C之外没有别人涉案,而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有罪的。

警官挠挠头,说道:“恐怕看不出太多的东西,警长。从这些事实,你能推出谁是无辜的,谁是有罪的吗?”

“不能。”克雷格回答说,“但是已经有足够的资料对其中的一个人起诉。”

谁肯定有罪?

75.麦克格雷格商店案

麦克格雷格是伦敦的一位店主,打给苏格兰场报案说他的商店被抢劫了。三名嫌犯A、B、C被带来讯问,并确定了如下事实:

(1) A、B、C三人在案发当日都去过那家商店,并没有别人去过那家店;

(2) 如果A有罪,那么他恰好有一个同伙;

(3) 如果B无辜,那么C也无辜;

(4) 如果恰好有两人有罪,A一定是其中之一;

(5) 如果C无辜,B也无辜。

克雷格探长会指控谁?

76.四人案

这次有四个嫌犯A、B、C、D被带来接受关于一件抢劫案的讯问。可以肯定的是,至少其中一人是有罪的,而四人之外没有旁人与此案件有关。以下是发现的事实:

(1) A肯定是无辜的。

(2) 如果B有罪,那么他恰好有一个同伙;

(3) 如果C有罪,那么他恰好有两个同伙;

克雷格探长特别想知道D是否有罪,因为D是个极其危险的罪犯。所幸的是,上述事实已经足够充分,可以得出结论。D有罪吗?

B. 你能解开这些谜吗?

克雷格探长经常去法庭旁听案件――即使这些案件不是他亲自处理的。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在逻辑方面加以锻炼,看看他能判断出什么案件。以下是他旁听的一些案例。

77.愚蠢的辩护律师案

某人因参与抢劫而被起诉。控方和辩方律师进行了如下的陈述:

控方:如果被告是有罪的,那么他还有同伙。

辩方:这不对!

为什么辩方这么说是糟到不能再糟了?

78.

本案例和下一个案例牵涉到三个人,A、B、C因参与抢劫而受审。

本案中,已知以下两个事实:

(1) 如果A无辜或者B有罪,那么C有罪;

(2) 如果A无辜,那么C是无辜的。

能否判定这三人中谁有罪?

79.

本案中,已知如下事实:

(1) 三人中至少有一人有罪;

(2) 如果A有罪且B无辜,那么C有罪。

证据还不够充分来给其中的任何一人定罪,但已经指出其中有两人,而这两人中必定有一个有罪。这两人是谁?

80.

这个案例更有意思了。案例牵涉到四个人A、B、C、D,并已知如下的事实:

(1) 如果A和B都有罪,那么C是他们的同伙;

(2) 如果A有罪,那么B和C中至少有一个是其同伙;

(3) 如果C有罪,那么D是其同伙;

(4) 如果A无罪,那么D是有罪的。

谁肯定有罪?谁不能确定其是否犯罪?

81.

本案还是牵涉到四位被告A、B、C、D。已知如下的事实:

(1) 如果A有罪,那么B是其同伙;

(2) 如果B有罪,那么要么C是同伙要么A无罪;

(3) 如果D无罪,那么A有罪而C无罪;

(4) 如果D有罪,那么A也有罪。

谁是无罪的?谁是有罪的?

C. 六个奇异的案例

82.这么说明智吗?

在一个小岛上,某人因犯罪而被起诉。法庭知道被告在临近的“君子小人岛”上出生、长大。我们还记得君子总是说实话,而小人总是撒谎的。被告只被允许说一句话作为自己的辩护词。他想了一会,说出了如下的陈述:“真正犯罪的人他是个小人。”

他这么说明智吗?对他的案例是有帮助还是没有帮助?还是没有什么分别?

83.身份不明的检察官案

另一回,该岛上有两个人X、Y因某个案件而受审。这一案例最古怪的地方在于,检察官可能是个君子也可能是个小人。他在庭上做了如下的两个陈述:

(1) X有罪;

(2) X和Y不是都有罪。

如果你是陪审团成员,你会得出什么结论?关于X或Y有没有犯罪,你能得出什么结论?关于检察官的诚实与否,你能得出什么结论?

84.

在上述情形中,假定检察官改为做了如下的两个陈述:

(1) 要么是X,要么是Y有罪;

(2) X无罪。

你的结论是什么?

85.

还是相同的情形,假定检察官改为做了如下的两个陈述:

(1) 要么X无罪,要么Y有罪;

(2) X有罪。

你的结论会是什么?

86.

这个案子发生在君子小人常人岛。我们应当还记得,君子总说实话,小人总撒谎,而常人有时说实话,有时撒谎。

三个居民A、B、C因某个案件而受审。已知只有一人犯了罪,还已知犯罪的是位君子,而且是三人中唯一的君子。三位被告陈述如下:

A:我是无辜的;

B:那是事实;

C:B不是常人。

谁有罪?

87.

这个案例是最有趣的一个。表面看来和上面的案例一样但大不相同。这个案例发生在君子小人常人岛。

本例中的主要人员是被告,检察官和辩护律师。第一个令人困惑的情况是,已知这三人中有一个君子,一个小人和一个常人,但不知道谁是哪类。更怪的是,法庭知道,如果被告无罪,那么有罪的要么是检察官要么是辩护律师。还有,有罪的不是小人。他们三人在庭上做了如下的陈述:

被告:我是无罪的。

辩护律师:我的当事人确实无罪。

检察官:错,被告是有罪的。

这些陈述再自然不过了。陪审团开会讨论后也无法得出任何结论。上述证据还不够充分。正好,当时这座岛还是英国的领地,于是当地政府致电苏格兰场,问他们是否能派克雷格探长过来帮助解决这个案子。

几周后,克雷格探长到了,于是再次开庭审理此案。克雷格心想:“我要搞个一清二楚!”他不仅要知道谁有罪,还要知道谁是君子、谁是小人、谁是常人。为了确定这些事实,他决定只问必要的问题。首先他问检察官:“你是不是恰好是那个有罪的?”检察官做了回答。克雷格探长想了一会,再问被告:“检察官有罪吗?”被告也做了回答。然后克雷格探长就知道了一切。

谁是有罪的?谁是常人、谁是君子、谁是小人呢?

答案

71.

我先证明A、C中至少有一个是有罪的。如果B无罪,那么很明显A或者C(也可能两者)有罪,因为根据(1),除了A、B、C外,没有人有罪。如果B有罪,那他一定有一个同伙(因为他不会开车),所以A或者C也是有罪的。所以,A或者C(也可能是两者)是有罪的。如果C无罪,那么A一定是有罪的;反之,如果C有罪,那么根据(2),A也有罪。所以A总是有罪的。

72.

这个更简单了。如果A无罪,那由于C无罪,B一定有罪(根据(1)而得到)。如果A有罪,那么根据(2),他有一个同伙,但不可能是C(根据(3)而得到),所以这个同伙只能是B。不管如何,B都有罪。

73.

先假定B无罪,那么两兄弟之一肯定有罪。此人肯定有同伙但不会是B所以肯定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。但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另一个双胞胎当时在多佛市。所以B有罪。而既然B从来都是单干的,两兄弟都是无罪的。

74.

B肯定是有罪的。以下两种论证都可以得到这个结论。

论证一:假定B是无罪的。那么如果A有罪,根据(1),C也有罪。但这意味着A和C合伙了,和(3)是矛盾的。所以A必定无罪,那么C是唯一有罪的那个,和(2)矛盾。所以B有罪。

论证二:更直接的论证可以这样来。(a) 假定A有罪。那么根据(1),B和C不能都无罪,所以A必定有搭档。这个同伙不会是C(根据(3)),肯定是B。所以如果A有罪,B也有罪;(b) 假定C是有罪的。那么根据(2),他有个同伙,但根据(3),不会是A,也肯定是B;(c) 如果A和B都没有罪,那么有罪的肯定是B了!

75.

克雷格探长指控麦克格雷格先生谎报了抢劫案,而事实上根本没有发生过!他的推理过程如下:

第一步:假定A有罪,那么根据(2),他恰好有一个同伙。那么B、C中有一个有罪而另一个无罪。这和(3)、(5)矛盾,因为它们合在一起就隐含着B和C要么都无罪要么都有罪的结论。因此A一定是无罪的。

第二步:还是根据(3)和(5),B和C要么同时有罪要么同时无罪。如果他们都有罪,那他们是唯一有罪的两人(因为A是无罪的)。既然恰好有两个有罪的,那么根据(4),隐含着A也有罪。既然A无罪,那就矛盾了。所以,B和C也都无罪。

第三步:既然已经确认A、B、C都无罪,而根据(1),抢劫案发生当天除了A、B、C三人外,没有别人到过小店,也就没有人能作案。因此,没有抢劫案发生,麦克格雷格先生在撒谎。

后记:

面对克雷格不容置疑的逻辑,麦克格雷格垮了,坦白说他确实撒了谎,目的是骗取保险金。

76.

如果B有罪,那么根据(2),恰好应有两人参与;如果C有罪,那么根据(3),恰好应有三人参与。这两种情况不能同时成立,所以B和C中至少有一个人是无罪的。A又是无罪的,所以最多有两个人有罪。因此C不会有恰好两个痛殴干活,所以根据(3),C必定是无罪的。如果B有罪,那么他恰好有一个同伙,那肯定是D(因为A、C都是无罪的)。如果B是无罪的,那么A、B、C都无罪,因此D必定有罪。所以不论B有罪无罪,D都有罪。因此,D是有罪的。

77.

检察官说的实际上是,被告不会单独作案。辩护律师否认了这一点,就等于是说被告确实是单独作案的。

78.

这太简单了。根据(1),如果A无罪,那么C有罪(因为如果A无罪的话,“如果A无辜或者B有罪”就为真;而根据(2),如果A无罪,那么C也无罪。因此如果A无罪的话,C就既有罪又无罪,而这是不可能的。所以A必定有罪。

79.

那两个人是B和C。他们中至少有一人有罪。假定A无罪,那么根据(1),B或者C必定有罪。反之,假定A有罪。如果B有罪,那么显然B和C中至少一人有罪。但如果假定B无罪,那么A有罪而B无罪,根据(2),C肯定有罪,还是B或者C有罪。

80.

我们先证明如果A有罪,那C也有罪。假定A有罪,那么根据(2),B或者C有罪。如果B是无罪的,那C肯定是有罪。但如果B是有罪的,那A和B都有罪,根据(1)C也有罪。这证明了,如果A有罪,C也有罪。另外,根据(3),如果C有罪,那D也有罪。结合这两个事实,我们可以得知如果A有罪,D也有罪。而根据(4),如果A无罪,D也有罪。因此,不管A是否有罪,D都是有罪的。所以,D必定是有罪的。其它三人是否有罪还不能断定。

81.

结论是所有人都有罪。根据(3),如果D无罪,那A有罪;根据(4),如果D有罪,A也有罪。所以不管D有没有罪,A都有罪。因此,根据(1),B也有罪。再根据(2),要么C有罪要么A无罪。我们已经知道A有罪,所以C肯定有罪。最后根据(3),如果D无罪那C也无罪。但我们已经证明C有罪,所以D也肯定有罪。所以四个人都有罪。

82.

是的,这么说很明智。他被无罪开脱了。假定被告是个君子,那他的陈述为真,有罪的人是个小人,所以被告一定是无罪的。反之,如果被告是个小人,那他的陈述为假,罪犯实际上是个君子,所以被告还是无罪的。

83.

假定检察官是小人。那(1)和(2)都是假的。既然(1)为假,那X是无辜的;既然(2)为假,那X和Y都有罪,所以X有罪。这是矛盾的。所以检察官必定是个君子。因此X确实有罪,而既然他们不会都有罪,Y必定无罪。因此X有罪,Y无罪,而检察官是位君子。

84.

如果检察官是小人,那就出现这样的情况:(1) X和Y都无罪;(2) X有罪。这里还是有矛盾。所以检察官是君子,X无罪,Y有罪。

85.

还是先假定检察官是小人。那么(1)为假,X有罪而Y无罪。所以X有罪。但(2)也是假的,所以X是无罪的。又有矛盾了。所以检察官还是位君子。因此,根据(2),X有罪。再根据(1),由于X有罪,Y必定有罪。所以这次X和Y都有罪。

86.

A不可能是君子。如果他是,他就是有罪的,就不会撒谎说自己无罪。A也不会是个小人。如果他是,他的陈述为假,所以他有罪,他就是那位君子。所以,A是常人,也因此是无罪的。既然A是无罪的,那么B的陈述为真。B就不是小人,他要么是君子要么是常人。假定他是常人,那C的陈述为假,所以C是小人或者常人。这意味着三人中没有一个是君子,也就没有人有罪,这和给出的条件矛盾。所以B不会是常人,他必定是那位君子,也因此有罪。

87.

克雷格抵达之前:首先1,A不会是小人。如果他是小人,那他的陈述为假,所以他有罪,和给出的“小人无罪”的条件相悖。因此A要么是君子要么是常人。

第一种可能:A是位君子。他的陈述为真,所以他无罪。B的陈述也对,所以B是君子或是常人。但A是君子,所以B是常人。C只能是小人。既然已知小人无罪,B就有罪。

第二种可能:A是常人且无罪。B的陈述还是真的,所以B是君子(因为A已经是常人了)。既然A无罪,而C作为小人也无罪,所以B有罪。

第三种可能:A是常人但有罪。那检察官的陈述为真,所以检察官肯定是君子(他还是不会是常人,因为A是常人)。这样,B就是小人。

让我们总结一下这三种可能性:

人物 (1) (2) (3)
被告 无罪君子 无罪常人 有罪常人
辩护律师 有罪常人 有罪君子 无罪小人
检察官 无罪小人 无罪小人 无罪君子

这三种可能性和克雷格抵达之前的陈述都是相符的。

克雷格抵达后:克雷格问检察官是否有罪。但是他已经知道他是无罪的(因为上述的三种可能性中,检察官都是无罪的),所以检察官的回答将只能让克雷格知道他是位君子还是位小人。如果他照实回答“否”,表明他是位君子,那克雷格应该已经知道第三种可能是唯一的可能,他也就不用再问更多的问题了。但在检察官回答后,克雷格确实问了更多的问题。因此检察官必定是为小人,而回答了“是”。因此,克雷格(还有我们的读者)知道可能性(3)被排除,只有(1)和(2)了。这意味着辩护律师才是有罪的,但还不知道被告和辩护律师谁是君子谁是常人。克雷格然后问被告检察官是不是有罪,而他回答后,他知道了所有的情况。当然,君子对这个问题肯定是回答“否”的,而常人会回答“是”或者“否”。如果回答是“否”,克雷格将无从断定被告是君子还是常人。但是克雷格做出了判定,所以他一定是得到了一个“是”的回答。因此被告是常人,而辩护律师是君子――尽管是个有罪的君子。


  1. 我们用A代表被告,B代表辩护律师,C代表检察官。作者注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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