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页面已浏览110次

莱克格斯

Lycurgus

莱克格斯(Lycurgus),斯巴达法律的给予者。他为斯巴达人制定了众多法律,并为了敦促——或者“迫使”——他们一直遵守下去,不惜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。他的行迹值得一提。

莱克格斯的父系先辈中,最出名的是苏斯。

他与克莱托里亚人开战而被困,断水断粮。他只好与敌人达成协议:把征战成果归还原主,条件是他和所有手下能饮用最近的泉水。双方立誓签约完毕。这时,苏斯与手下沟通,如果有人放弃饮水,可以得到他的王国。但所有人都喝了水。最后轮到他,他只用泉水泼了脸,但没有喝水。于是,不是所有人都喝了泉水,于是誓约也就不再成立。他带着手下扬长而去。

苏斯不愧是一个擅长利用契约中漏洞的高手!

莱克格斯最初并不是斯巴达的国王。他的兄长继位后不久死去,于是兄终弟及,他成了国王。此时,他的嫂子已经有了身孕,于是他宣布,王国属于她的后裔,而他只会监国(代理人,prodicus)。

他的嫂子却很有心计,她建议打掉腹中胎儿,但要他娶她为妻。这样他可以保有王位,而她继续可以成为王后。莱克格斯假装同意,但要求她不可流产,等孩子生下来后由他来弄死。

王后生下一个男孩,马上被送到他手里。此时他正在宴会中,于是当众宣布“各位斯巴达的同胞,这就是我们刚刚降生的国王”。

这一行为反而遭到王后和她弟弟的嫉妒,于是他只能选择自我流放,并在此过程中,他考察各种政体,研究它们的法律系统。这必定为他后来回归并为斯巴达人制定各项法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按照书中的说法,他在亚细亚首次接触到荷马的作品。并认为“(虽然)诗篇中发现若干放荡不羁的辞句和行为不轨的恶例,就整体而言充满严肃的政治教训和道德规范”;他认为这些作品会对国家带来极大的好处,于是抱着热诚的态度进行编纂和摘录的工作,使得章节和内涵更为井然有序。荷马的诗文以往在希腊固然薄有名声,零散的残篇偶尔会落在私人手里,经过莱克格斯的整理以后,才成为家喻户晓的古典名著。

一段时间后,他受邀回国,以雷霆之势压制反对意见,开始建立新的国体、政体;其中元老院的建立是最早和最重要的项目。在他看来:

这个机构对于军国大事拥有与国王同等的权力,如同柏拉图(Plato)所表达的观点,在于缓和并抑制君王职权的暴虐和专横,为国家带来稳定和安全。就国家的政治体制而言,过去欠缺稳固的基础;当国王占上风的时候,倾向于绝对专制的君主政体;等到人民的力量获得优势,就会着重于纯粹的民主制度。元老院的建立形成不偏不倚的重力,好像是一艘船的压舱物,能够保持整个的局面处于均势的状态。28位元老院议员,通常会拥护国王制止民主政体的滥权行为,在另一方面也会支持人民反对建立绝对的君权统治。

他推进了土地的重分配(但不是平均分配),改革了币制。他推行的铁币重量很大但币值很小,所以没有人会蠢到偷钱,也不会有人追求昂贵的奢侈品——因为购买奢侈品需要的钱币的重量使得这样的交易变得很不实际。

他还推行共餐。某个小团体如果要参加共餐,就要接受测试:桌上所有的成员拿一小块软面包捏成的面团,丢到侍者顶着的一个很深的盆子里;如果同意对方加入,就保持球形丢进去;如果不同意,就捏扁了丢进去。只要有一个扁的面团,这个成员的加入就被拒绝。这个盆子被称为caddichus,后来“落选的候选人”就得到“candidate”这个称呼。

他鼓励人民生育,甚至不惜鼓励“共妻”(文中称为“让妻”):允许年迈的丈夫为年轻的妻子介绍条件卓越的青年;而已婚的妇女自身若端庄娴淑并生下了漂亮的子女,使得一位真诚的男子心生爱慕,她也可以向丈夫要求让他俩在一起,“可以利用这块良田生育血统纯正的后代”。

莱克格斯提倡这么做,是因为他认为孩子是属于国家共有的。

于是,他会将孩子们集中起来,由国家进行统一的教育和军事化管理,并由德高望重的长者加以观察,从中找出未来的领袖。

他同时也对选举、葬礼等做出了规定。

制定了这些法律后,莱克格斯前往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庙请求神谕:他所制定的法律能否促进人民的幸福和德行,并得到了肯定的回复。

在去往神庙前,他已经要求斯巴达的两位国王、元老院议员和全体公民宣誓:“务必在他返国之前,遵守并且保持现有的政治制度。”

于是,为了使斯巴达人遵守誓言,他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。而斯巴达人出于誓言的约束,不折不扣地将他的法律维持了500年之久。

莱克格斯显然是位法律高手,他不光能制定法律,也能抓住契约的“漏洞”使得誓言成为牢不可破。

莱克格斯的统治基于法律,但不是多年之后马基雅维利这样的“帝王之术”。

这个时候的城邦、乃至国家都还很简单,“帝王之术”用不上。人民与帝王之间的距离也没有那么远,下情上达应该通畅很多。所以,御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反映民意民心罢了。这其实也是由下向上的设计。

于是,“高明的领袖对追随者创造出服从的模式”(p112)可以理解为:君主顺从民意而加以引领,使得众人乐意追随

莱克格斯应该是做到了这一点。

努马·庞皮留斯

努马·庞皮留斯(Numa Pompilius)是罗马的第二位国王。他如何继罗慕路斯成为罗马的第二位国王,值得记录一番。

Numa Pompilius

罗慕路斯神秘地失踪后——原文是“罗慕路斯在一阵旋风之中消失,从此生死不明”——如何选出下一位国王?

我们应该知道,罗马王国有两个重要的部落组成:罗马人和萨宾人。在下一任国王出现之前,由元老院代行国王职责,称为“空位期”(interregnum)。但是,这并不能消除平民的“猜疑和喧嚣,他们总认为元老院要将政治架构改为寡头政体,好把最高权力置于自身监督之下,因而不愿选出一位国王。”

看到此处,我不禁想到:这似乎是一个死局;也充满期待:我们通常说古人是智慧的,他们会如何破局?

双方得到的破局方案是:罗马人选一位萨宾人为国王候选人,萨宾人选一位罗马人为国王候选人。萨宾人把最后决定权留给罗马人——因为萨宾人知道“大勇在于理性克制情感”。

于是罗马人选择了他们挑选的萨宾人努马·庞皮留斯继任国王。其实,无论怎么选,最终的国王都会受到一方的尊敬(因为是这方选出来的),另一方的信任(因为是这方的族人)。

Sapientes veteres non me stulte.(先贤诚不我欺!)

努马是一位称职的国王。“他最受赞许的施政措施,就是把人民按照不同的行业区分为若干个工匠组织或同业公会;因为罗马城是由两个不同的部族组成,更正确的说法是被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部族;两个部族的相异之处不仅无法消除,还要防止各个部族本身的团结合作,以免引起不断的动乱和敌意。就努马个人的想法,认为坚硬的物质要是成为块状就很难混合,如果磨成粉末愈细微愈容易凝聚起来,所以他决定把全体人民划分为很小的单位,希望引进各种不同的区分来取代原有的部族区分,两个很大的区分就会在很多较小的新区分中自然消失。……新的区分成为谐和与凝聚的泉源。”

也许,他最应该为后人所记住的,是他修订立法,改变月份的书序。罗马原来一年只有10个月,1月被称为March,庞皮留斯改成了3月。于是October从8月变成了10月,December从10月变成了12月!今天的我们还在被这一改动影响:

dec-这个字根表示10,常见的单词有:

  • decade:十年,年代(我们现在处在21世纪20年代)
  • Decalogue:摩西十诫
  • decathlon:十项全能,迪卡侬
  • decennial:十周年
  • decimal:十进制的,小数的,小数点(decimal point
  • decimate:十中取一,什一税

oct-这个字根表示8,常见的单词有:

  • octave:八度音阶
  • octopus:章鱼,八爪鱼
  • octuplets:八胞胎(极为罕见!)

要记住这两个字根的意思,靠记住现在的月份是没有用的,得记住古罗马的月份才有用!

庞皮留斯加入了January和February两个月。前者是为了纪念Janus这位神。

Janus

Janus有两张脸。它成为一月,有一种说法是这是一年中的第一个月,有着“继往开来”的意思,所以看向过去又看向未来。

书中写道,努马特地将January放在纪念战神Mars的March之前,是为了表明:“用于和平的技艺和学识,较用之战争更能获得他的赞同”。

Janus神庙有两座大门被称为战争之门。战争时打开,和平时关闭。

努马在位期间,这两座大门保持关闭达43年之久。

同时,他的统治不论是运用哪些方法和手段,成为很久以后,柏拉图胆敢公开宣扬的观点,一个活生生的例证,那就是:祛除或矫正人类罪恶独一无二的希望,在于有非常凑巧的幸运时机,使国王的权力和哲者的智慧集于一身,擢升美德至控制并克服恶行的境界;明智之士受到上天的赐福,只要能够领受出自他口中的言语,那些聆听的人民也会获得幸福,或许无须强迫和威助就能影响群众,只要看到君王的生活中表现的德性,那些光辉而耀目的实例,就会给他们带来自发的美德,遵行毫无瑕疵的幸福生活,不仅充满善意与和谐,而且得到节制和正义的支持,是人力所能给予的最高福分和恩惠。

努马是一个真正的统治者,能把那种生活引进子民的心灵和实践之中,以上这番话是对努马最为透彻和中肯的赞誉之辞。

我再次向古人的智慧致敬!

比较

立国之后,君主的更替是个大问题。

莱克格斯选择了自己把自己给“失踪”了,从而将这个问题留给了后人;庞皮留斯被罗马用一种令我感到震惊的方式挑选了出来。

在我、或者在今人看来,两人定下的规则颇为乏善可陈,甚至迂腐、荒谬。但却很切合各自的实际,并被广纳、延续。

其中的“诀窍”在于:他们不是根据自己的想法来“创造、设置”规则,而是从善如流、下情上达,再通过他们之口加以宣示。人民听到他们的想法得到神谕的肯定,自然更加乐于接受,毫无违逆的念头。也由此,法律实施毫无障碍,因为人民做着的、遵守着的是自己的准则。

但是,这并不是“无为而治”。

很多年前,我曾经写过这样的一个书评

书中处处体现了一种与生俱来的人文关怀,并一再拷问读者:生存是首要的,为了生存而剥夺他人的生命是符合自然法的吗?而那些被剥夺了“抗争自己生存权”的人(犹太人以及战后被驱逐的德裔)又招谁惹谁了?也许,从那时那地看来,这样的行为作为民众情绪的发泄和转移有其一定的出发点,但是我们进一步提问:政府出于怎样的目的和动机来鼓动这样的举动,从而形成了举国默契?

如果这样的事情出现在一个民主政府,我们还可以说政府在某种程度上“顺应”了民意;那么在一个独裁政府,我们只能面临两个同样有说服力的解释。其一,民众慑于独裁专制政府的淫威,而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举动;其二,哪怕独裁政府,在民情汹涌之时,也是不能抗拒人民的意愿和选择。

其实我更愿意看到的是第二种解释:毕竟这样的解释为我们坚信独裁政权必将倒下树立了理论基础。更何况,我们永远应该记住“救赵挥金锤,邯郸先震惊”的布衣之怒。只要人民还能记住这点,独裁者将无一日能得安眠。

这完全可以作为莱克格斯和努马·庞皮留斯当年执政风格的一个注解。

Previous Post Next Post